抓住机遇 开拓创新 加快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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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这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从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看,推进城镇化,不仅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任务,也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国正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其中的重点,给城镇建设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县作为集边疆、贫困、少数民族为一体的经济欠发达地区,须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坚决贯彻党中央战略决策,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跨越式发展。现针对我县小城镇发展情况提出如下建议,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一、基本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逐年增加,市容市貌有了较大的改观,城市综合能力不断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日趋完善,村镇建设有了根本性突破,取得了质的飞跃。到 2002 年底,城镇化水平达 21%,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展到 1.9 平方公里,建设城市道路 5.07 公里,公共绿地 15 万平方米,完善供排水线路、管道 20.07 公里,建成日供水 10000 立方米的自来水处理厂,建成日处理垃圾 25 吨,年产垃圾肥 3000 吨的垃圾生态处理厂,完成全县旅游、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各乡规划编制,完成乡村集镇道路建设 64865 平方米,市场建设 9200 平方米,公厕建设 4 座,落实垃圾堆放场 5 个,排水沟建设 11327 米,启动白云农贸市场、新华集镇 2 期开发、湾塘新区开发建设;建筑工程监理率达 55%,招投标率达 80%。目前,正在实施县城农贸市场片区改造、卫国路拆迁改造、路灯改造、文化大桥建设、旱泥田片区改造等“民心工程”建设项目,可望于县庆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二、存在问题我县的小城镇建设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制约了建设速度和质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城镇建设资金缺乏。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2002 年地方财政收入仅为 1407 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却高达 9843 万元,财政自给率为 14.3%。目前小城镇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有四个:一是国家、省、州补助;二是企业投资;三是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以农贸市场片区改造、文化大桥建设等县庆工程和民心工程建设为例,总投资 8750 万元,其中国家、省、州、县补助投资 2340 万元,占 27%(尚缺口 1240 万元未到位),施工企业垫支 4110 万元,占 47%,企业投资 2300 万元,占 26%。这当中的企业垫支共计 4110 万元,目前尚无还款来源。(二)城镇管理困难较大。一是城镇居民文明素质不高,城镇意识和环境意识淡薄,加剧了脏、乱、差现象发生。二是环卫设施明显不足。按我县的城市建设规模,需配置垃圾车 6 辆,垃圾桶 300 只,果皮箱 300 只,但仅有垃圾车 2 辆,垃圾桶 200 只,另外乡镇环卫设施缺乏更为严重。三是管理人员不足,我局现有城市管理人员共 2 人,随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管理人员已远远不能满足管理需要,各乡镇还无明确的管理人员,大多处于被动应付的状况。(三)基础设施有待完善。近几年来,我县的小城镇建设已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不能满足小城镇发展的需要,存在基础薄弱、质量不高等问题,供水、供电、道路、卫生、文化、体育设施都有待进一步配套完善。(四)从我县小城镇发展状况来看,有的乡镇规划意识不强,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和战略眼光,村镇建设有很大的随意性,特别是村镇规划的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小城镇建设的认识程度不高,还不能真正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小城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五)小城镇建设式样单一,缺少特色。目前我县的小城镇建设,有千篇一律的现象,缺乏现代气息和文化内涵。三、群策群力,真抓实干,加快小城镇发展(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小城镇、大战略”的观念我县的城镇化水平只有 21%,与全州平均水平 27.6 % 还相差甚远。我们要紧紧抓住党的十六大“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充分认识小城镇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小城镇建设作为牵动整个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千方百计缩小这个差距。切实把小城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与工业、农业等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确“农、工、建、游”的发展方针,纠正那些“城镇建设只投入,没输出”、“经济建设是抓钱、城镇建设是花钱”的错误观点,树立“发展经济带建设,搞好建设促经济”的新观点,走出一条依托城镇、辐射农村,振兴区域经济的新路子,乡镇也要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小城建设管理工作,为小城建设的顺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障。(二)突出规划的“龙头”作用规划是城镇发展的龙头,是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产生于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并对未来城镇的人口、规模、性质进行科学的定位、定向,明确规定城镇发展要素的设计指标。只有高水平的规划,才能进行高标准的建设。2001 年,我县按照《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定》精神,坚持做到“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准确定位、强化特色”,立足于“三高”即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强调“三性”即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稳定性,全面做好县城总体规划工作,同时,不失时机地完成新华、新现、白云、和平、湾塘、白河等乡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地理位置、交通、产业布局、人口状况等因素,将我县县城城镇体系划分为三个等级层次:主中心城镇 1 座(玉屏镇、滴水层);副中心城镇 3 座(和平、新现、白河);综合性农贸集镇 3 座(白云、湾塘、新华)。在已做好规划的基础上,要依法实施规划,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逐步完善与规划管理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建立与实施规划相配套的监督机制,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管理程序,力求避免建设的盲目性、随意性,对违反规划,随意改变规划的行为,要追究主管人员和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确保规划在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上运行。(三)扩大融资渠道,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我县目前小城镇建设最大的问题是资金不足。在已建设的县庆工程和民心工程中,我县已尝试采取企业垫支、贷款等办法解决资金暂时不足的问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困难,必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小城镇建设,逐步建立起财政资金作引导,吸纳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财政资金向小城镇倾斜,在搞好水、电、路及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增加与农民利益密切关系、有巨大消费空间的项目,以此吸纳民间投资,加快建设速度。二是探索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的路子,把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由福利型逐步转变化商品型,走有偿服务的路子,增加公共积累。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支持、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鼓励农民带资进镇兴办各种企业,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四是加强土地开发管理,以地生财,以财建镇。土地开发是小城镇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在正确处理好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土地的开发价值,采取经营方式出让土地,把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土地作为特殊商品推向市场,有偿、有期、流动使用,集约开发。(四)依法管理,推进小城镇管理法制化进程“三分建、七分管”小城镇管理与建设同等重要,因此,我们在抓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抓好小城镇的管理工作,推进小城镇的管理法制化进程。一是健全规章,依法管理,根据国家、省、州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如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小城镇管理办法,严格执法。二是健全县级、各乡镇机构,配齐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增强人民作主的城市意识,自觉遵守城镇管理办法,维护小城镇生产、生活秩序,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美化家园。(五)树立精品意识,克服盲目贪大求洋倾向小城镇建设,一方面要体现时代气息,另一方面要注意突出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我县作为云南省唯一的苗族自治县,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底蕴和优美的自然环境,我们应立足这一实际加以雕琢,做到既注重建筑质量,又突出地方特色,力争把 XX 县建设成为具有现代气息和民族特色的生态园林小山城和个开蒙城市群的休闲后花园。(六)放宽政策,提供保障,增强小城镇发展活力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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